2008-10-13 保護智財權宣導

張貼日期:Oct 13, 2008 7:7:27 AM

    1. 為遏止校園非法影印,教育部業以97年8月14日台高(四)字第0970120213號函送「遏止校園非法影印具體措施建議方案」(如附夾檔案),請配合實施並加強宣導。

    2. 有關大專校院進行教科書單章授權事宜,除可透過「社團法人中華語文著作權仲介協會」辦理外,亦得直接與國內出版社或外國著作權仲介團體洽詢合作。

    3. 若有相關問題,歡迎諮詢本校「保護智財權宣導及執行小組」。

秘書:施純霖(分機3335)、法律諮詢窗口:施淑惠老師(分機310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