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7-04 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助學補助措施及辦理事宜

張貼日期:Jul 04, 2008 3:21:25 AM

    1. 申請時間:97年9月15日至10月3日前,將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送至學務處

    2. 申請資格:符合以下資格者,可提出申請

    • 低收入戶

    • 中低收入戶 –(1) 助學金:針對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的學生將補助級距分為5級。(2) 生活學習獎助金:給予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學生生活服務學習。(請注意:本項申請時間依教育部規定收件至10月25日止,請務必詳閱下表說明)。

    • 清寒優秀-家庭年收入114萬以下,且上學期學業成績75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以上。

    • 重中度身心障礙人士暨人士子女,家境清寒者。

    • 本校原住民學生,家境清寒者。

助學金申請作業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