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子檢驗學程97學年度修正

張貼日期:Mar 16, 2009 2:59:13 AM

生技系所自94學年度起開設「分子檢驗學程」,97學年度已修正之辦法及申請表格,詳如附檔。

    • 研究生及大學生皆可申請,大學及研究所皆就讀本校者可合併其所修課程申請認證。

    • 但所認可之課程不可與其他學程重複。

    • 欲申請者,請於今年5月1日前填寫申請表格及相關資料送至生技系所辦公室蔡秘書(分機5247)。